快速了解中国经济活动的分类标准与代码,助力数据分析、行业研究。
你将获得:
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按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非按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
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为划分行业的单位。
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代码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国际组织
A: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进行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的基础,同时也是进行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的重要依据。
A: 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A: 为了保证分类的完整性,本标准的中类和小类根据需要设立带有“其他”字样的收容项,用于归类那些无法明确划分到已有类别的经济活动。原则上规定收容项的代码尾数为“9”。
本标准主要面向统计人员、经济研究人员、政府管理人员以及所有需要在宏观层面了解中国经济结构和行业构成的读者。对于需要进行行业数据分析、政策制定和商业决策的人士,本标准是一份重要的参考资料。同时,对于对中国经济感兴趣的学者和研究人员,本标准也提供了详细的行业分类体系,有助于他们深入了解中国经济的各个方面。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自1984年首次发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本次修订旨在与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 Rev.4)保持一致性,并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对个别大类及若干中类、小类的条目、名称和范围作了调整,以更准确地反映中国国民经济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