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原则上不低于10%,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高到15%。如果低于10%,可能会被视为“应留未留”,影响考核。
A: 食堂外包的单位也需要填报预留份额,并为食堂承包方开通832平台交易权限,确保承包方可以通过平台进行采购。
A: 没有食堂的单位需要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预留份额不作要求。
本文件主要面向山东省各级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食堂食材采购、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此外,也适用于对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感兴趣的研究人员和相关企业。
该文件发布于2025年,正值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此前,中国已经取得了脱贫攻坚的显著成就,但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仍然是重要任务。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政府的采购行为,带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山东省作为经济大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出台本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